根據(jù)2024年9月25日發(fā)布的《廣安市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等相關規(guī)定,經資格初審,現(xiàn)將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綜合測試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測試
時間:2024年11月6日
上午8:30-12:00(綜合管理崗)
下午14:30-18:00(交通勤務崗、交通文職崗、特巡警勤務崗)
地點:廣安市公安局戰(zhàn)訓基地
二、筆試
時間:11月8日上午8:30-12:00
地點: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明德樓
三、體能測試
時間:11月8日下午14:30-18:00
地點: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足球場
四、面試
時間:2024年11月13日8:30-12:00
地點:廣安市公安局戰(zhàn)訓基地
五、參加測試順序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附后)參加心理測試、筆試、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合格的,根據(jù)考生筆試、體能測試折合成績排名,按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六、相關要求
(一)考生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測試;
(二)未按時間及要求參加測試的,測試期間不聽從考務人員安排的,取消測試資格;
(三)心理測試為一票否決。心理測試結論為“無效”的,可以補測一次,測試結論為“正?!被颉爱惓!钡?,不得進行補測;心理測試結論為“異?!焙脱a測后仍為“無效”的不再參加其他測試項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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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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