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以及紅原縣司法局、紅原縣人民法院、紅原縣公安局關(guān)于《紅原縣2025年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經(jīng)紅原縣司法局、紅原縣人民法院、紅原縣公安局密切配合,通過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和隨機抽選相結(jié)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報名、審查、考察等各項工作,擬確定15名同志為人民陪審員,現(xiàn)面向社會公示。
公示時間:2025年7月15日-7月21日。
公示期內(nèi),對公示的擬任人選存在違紀違法行為或不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歡迎廣大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紅原縣司法局實名舉報和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加蓋單位公章。
舉報電話:0837--2662035
擬確定以下15名同志為我縣人民陪審員(排名不分先后)
2025年7月15日
(責任編輯:小今)

